2008年省体育舞蹈裁判、教师(教练员)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8-9-18
浙江省体育总会文件
浙体总[2008]75号
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08年浙江省
体育舞蹈裁判、教师(教练员)培训班的通知
各市体育总会、舞蹈协会、高校体协及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,加强我省体育舞蹈技术骨干队伍的管理和建设,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
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颁布的《体育舞蹈教练员(教师)管理办法》和浙江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年度工作计划,经研
究决定,定于2008年10月2日至5日在绍兴市举办浙江省体育舞蹈裁判、教师培训班,并对获得国家一级裁判资格者进
行年度培训注册;对国家一级教师、国家二级教师进行两年一次的培训注册。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承办单位:
绍兴市体育总会
浙江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
绍兴市体育舞蹈协会
二、培训人员范围:
(一)已取得国家一级、二级裁判、教师资格者;
(二)已取得标准舞、拉丁舞单项一级、二级教师资格者;
(三)在2007年取得国家一级见习教师者。
(四)已在各体育舞蹈培训基地、培训中心进行教育工作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;
(五)具有一定体育舞蹈技术水平的其他体育舞蹈爱好者。
三、培训内容:
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体育舞蹈教育大纲内容授课。
四、考试:
(一)凡申请参加国家一级裁判、教师及单项教师资格考试的,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裁判、教师及单项教师资格,方可报名。
(二)已取得国家一级裁判、教师及单项教师资格和取得国家二级裁判、在省体育舞蹈协会考试教师资格的,必须进
行上岗培训并进行注册考试。
(三)尚未开展体育舞蹈国家二级、三级裁判、教师培训的地区,由市、县体育局、市、县体育舞蹈协会以书面委托
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对学员代为培训、考试,培训班后二、三级裁判员和教师考试成绩及有关材料反馈给各市、县,
有各市、县审批后,颁发资格证书。
五、证书:
(一)经注册考试合格者均给予注册登记。
(二)报考一级教师,考试成绩合格才,经省体育舞蹈协会审批后,颁发资格证书。
(三)报考国家一级裁判,考试成绩合格者,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,颁发国家一级裁判员证书。
(四)报考国家二级、三级裁判,二、三级教师考试成绩合格者,报各市、县体育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市、县体育舞蹈
协会审批后,颁发等级裁判员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。
六、费用:
(一)凡参加本次裁判、教师培训人员,报名、培训及资料费每人500元;
(二)报考国家一级裁判、一级教师资格的每人500元;
(三)报考国家二级裁判、二级教师资格的每人400元;
(四)报考国家一级教师单项、二级教师资格的每人300元;
(五)注册考试国家一级裁判、一级教师资格的每人400元;
(六)注册考试一级教师单项、二级裁判、二级教师资格的每人300元;
(七)注册考试国家二级教师单项资格每人200元。
七、报到时间地点及培训地点:
(一)10月1日下午1点后报到处:绍兴市越都大酒店(胜利路与解放路十字路口)
(二)10月2日上午8点30分前报到处:绍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体育馆(绍兴市胜利路213号,城市广场对面。)
八、参加注册考试的必须携带省、市、县颁发的资格证书,以便甄别资格,否则按初考处理。参加裁判、教师资格考
试的请交2寸免冠照片2张。
九、在培训期间需要住宿的学员请提前联系
联系人:绍兴市体育舞蹈协会 俞秦
联系电话:13867575728
十、参加培训者的住宿、交通、医疗费用自理。省国际体育舞蹈协会:联系人:陈立新
电 话:0571-88142218 13615816564
传 真:0571-88142218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:培训时间与课程安排
二OO八年九月八日
附件:
培训时间与课程安排
10月2日
上午:8时30分前报到完毕;开学典礼及拍集体照
9时——12时 上课(L舞)
下午:2时——5时 上课(L舞)
晚上:7时——9时 国家一级裁判理论课及理论考试
(其他学员自行练习)
10月3日
上午:9时——12时 上课(L舞)
下午:2时——5时 上课(S舞)
晚上:7时——9时 全体学员自行练习
10月4日
上午:9时——12时 上课(S舞)
下午:2时——5时 上课(S舞)
晚上机动
10月5日
上午:9时起 开始考试
下午:培训班结束